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表示,近年来,商业银行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金融资源逐渐向绿色低碳领域有序聚集,这将为助力碳达峰与碳中和形成强力支撑。
优化信贷结构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其中,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对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意义重大。
近年来,银行机构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生态友好领域倾斜,绿色信贷规模保持高质量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3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0.08万亿元,同比增长36.5%,比上年末低2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6.4个百分点,比2023年初增加8.48万亿元。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10.43万亿元和9.81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3%。
与此同时,大型银行在推动绿色发展业务方面发挥领头雁作用,有力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农业银行发布《2023年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绿色信贷业务余额突破4万亿元,增量、增速均创历史新高。邮储银行发布《2023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邮储银行绿色贷款余额6378.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46%;绿色融资余额7479.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24%。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绿色贷款余额的快速增长体现出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主动性和水平均在不断提升。在《指导意见》指引下,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能力、绿色金融评价方法等将进一步深化,随着绿色产业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将在相互促进中释放更多可供银行参与的领域与空间。
专家表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商业银行寻求新增长方式的必答题。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的攻关期,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发展以及高技术制造等领域需求依然比较旺盛,要围绕重点领域的有效需求完善综合性金融服务,持续提升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不断优化信贷结构。
推动碳市场建设
随着我国碳市场的建立与完善,碳金融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将起到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提出,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
“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这说明全国碳市场未来必然会扩大参与交易的主体范围,但将会按照逐批逐类型的节奏分批吸纳。”兴业碳金融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短期来看,全国碳市场仍将以逐步扩容为主,优先吸纳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长期来看,在保证市场平稳运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望被优先纳入碳市场,其他交易主体如专业碳资产公司、大型生产制造企业等也将被适时纳入。
目前,各地方碳市场根据自身碳市场特点和发展目标,开展了碳金融的创新应用,成效显著。但是相关碳金融产品仍然面临可推广性、可复制性较弱的实际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外部法规政策不完备,例如碳排放权能否作为合格的质押品;面对碳价下跌,商业银行是否有能力及时平仓碳排放权质押资产等。另一方面是政策激励措施不足,因此金融机构在推出首单产品后,缺少更多动力继续推广实施。对此,应尽快出台碳金融服务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制度流程,引导碳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同时出台激励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强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相关金融产品的应用。
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继续发挥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赋能绿色发展薄弱领域。具体来看,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类交易主体中,金融机构是比较重要的一类市场交易主体。金融机构的参与一方面可以提升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增加金融机构高碳风险的对冲路径。
专家表示,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有望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探讨并制定金融机构的筛选纳入标准、业务开展规范、风险防范措施等制度,适当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标准,早日允许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通过金融机构的直接参与,为重点排放单位提供更加丰富的碳市场融资和风险管理工具以及相关专业化服务。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表示,银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需要在碳市场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提高对碳金融的认知度和重视度。银行业要将气候友好、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层面,提高发展碳金融的自觉意识。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碳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在碳市场建设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银行业可适时推出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掉期等碳金融衍生品。三是健全碳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碳金融的风险管理意识,关注国内外碳排放政策变化、碳市场运行情况及碳价的变动,根据自身情况有选择地开展相应业务,将风险防范贯穿于业务各环节。
转型金融促发展
此次《指导意见》从转型金融标准角度强化转型金融支撑作用。《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标准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绿色信贷流程、产品和服务。
相较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可以促进棕色行业的技术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碳排放。当前,我国有着大规模的碳密集、高环境影响产业,这些传统领域转型资金需求大,可以有效弥补绿色金融的不足。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部分银行还没有构建起转型金融的框架和流程,原因是缺少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因此,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建立明确的转型目录。另外,银行还需要有一套准入要求来决定哪些企业可以接受转型金融服务,这要求企业必须有可行的转型计划,而且应引入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任玉洁表示,银行有必要从战略层面考虑发展转型金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同时,《指导意见》中也特别提出“严控金融资源投向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提示发展转型金融要把风险管理作为重要考量,包括通过压力测试等方法优化资产结构,进而科学合理地制定转型金融的发展计划。
为实现“双碳”目标,绿色产业和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需要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持续赋能,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在未来将形成支持“双碳”目标的双支柱。
任玉洁建议,绿色金融赋能产业转型发展,还需要多方合力协同推进。应当在顶层设计的指引下,进一步做好绿色金融指引与各部门出台的绿色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相互协调;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应用范围,做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衔接,发挥其在支持低碳绿色转型方面的作用。此外,可探索多样化的转型融资产品。高碳行业转型是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同高碳行业、不同转型路径等均可能面临不同的转型融资需求,这也需要金融机构构建多样化的转型金融工具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