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公务用车是保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的重要实物资产。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动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车,是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落实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层面已经形成了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统领,以中央国家机关本级相关制度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 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配套支撑的“1+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在制度建设上实现了对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全覆盖。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持续推进单位范围全口径、车辆类型全覆盖、管理环节全链条,通过公物仓加强车辆资产盘活利用,系统推进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深化专项领域试点,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
会议强调,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各项政策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更好统筹地理区位、统筹动力类型、统筹城乡差异、统筹车辆用途,积极稳妥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