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个人养老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暂行规定》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发行基金业务的各类市场机构及其展业行为予以明确和规范。
主要规定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公募基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基金行业平台的职责;
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责任;
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规定基金销售机构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广、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中国结算和基金业协会及行业组织认真落实《暂行规定》,稳步推进公募基金个人养老金投资业务,更好地服务居民养老金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