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变“安心房” 9482套棚户区改造房屋有了不动产权证
“拿到证,房子就真正属于自己了,很开心!”
“心里终于踏实了,感谢政府!”
“拿到证以后,房子可以正常交易过户,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对我们老百姓真的帮助很大。”
家住建新、雍平、惠民等8个小区的9482套棚户区改造房屋的居民有了不动产权证。
为了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完善城市服务功能,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投资60多亿元对城市棚户区住房和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实施改造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在陆续交付使用后,项目迟迟无法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多年来,这些棚户区居民迟迟拿不到自家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在确保群众“住有所居”的同时,也要保障群众“居有所安”。这不仅是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
“居民的‘痛点’在哪儿,工作的着手点就在哪儿。”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冯静介绍,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首次登记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确保按既定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为妥善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户办证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组织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及嘉峪关市锦华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就棚户区改造项目办证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磋商和研讨,逐个解决实际问题。
“从资料准备到项目验收,从楼盘期转现到首次登记,我们开设绿色通道和专窗,专人受理审核棚户区改造项目首次登记,并且还有专人一对一、点对点对接工作,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科科长何夏慧说。
“我们精简登记资料,现场受理登记业务,指导税费缴纳,仅一周时间,收件量就高达400余笔。”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方丽婷说,棚户区改造项目居住群体多为老年人,资料准备、缴纳税费、出行办证成了难题,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组织党员先锋队在小区物业设置临时办证点,获得了棚户区居民群众的点赞好评。
截至目前,永乐、建安、建新、建林、雍平、福民、惠民、建设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9482套安置房及商品房“办证难”问题已妥善解决,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6084件。
一本不动产证,不仅关乎着居民落户、入学、就医等诉求,更承载着民生情怀。9482套棚户区改造房屋的居民拿到了牵肠挂肚、心心念念多年的“红本本”,这其中的关键是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决不让无过错的老百姓吃亏的工作初心,也是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