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并尽并

广东省能源局近日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要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海上风能资源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广东海上风电基地。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并尽并。统筹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7900万千瓦。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竞相迸发,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实现突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协同配置资源能力有序顺畅,能源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要。多元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44%左右。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消费比重达到29%左右。电气化水平全国领先,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40%左右。

主要内容方面,《实施方案》提到,要构建清洁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海上风能资源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广东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推动已纳入规划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有序推进国管海域场址项目试点示范,组织做好新项目业主竞争性配置和国管海域项目示范开发等工作。

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在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和生物质能。结合资源条件,在远离居民生活区且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适度开发集中式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

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并尽并。统筹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7900万千瓦。

此外,《实施方案》还指出,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陆丰核电5、6号机组和廉江核电一期建设,全力推动惠州核电3、4号机组、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尽快获国家核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茂名绿能项目、台山核电5、6号机组、台山第二核电项目等增补纳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并开展前期工作,支持廉江、陆丰、岭澳等现有场址扩建项目滚动开发,推进揭阳、阳西等规划内厂址前期工作。到2025年,核电装机规模达到1854万千瓦。

积极拓展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推进“新能源+储能”建设,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和电网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储能标准规范,提升储能建设质量和运营安全水平。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促进新型储能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支持各地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虚拟电厂等试点、示范。到2025年,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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