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条工作举措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
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引进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和市总工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集中推出18条工作举措,打造符合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吴晓军介绍,截至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为340万人,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为30.4%;高技能人才总量为115万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为33.8%。与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相比,技能人才储备仍显薄弱,结构比例仍待优化。
《方案》提出,本市要强化政企社协同、产教训融合,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例如,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在本市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工作中,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要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与竞标或评比的重要考量因素等。
《方案》明确,将从完善岗位使用制度、强化技能贡献激励导向、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这3个方面增强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具体举措包括:发挥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向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技能人才的岗位工资水平参考技能水平分级确定;优化稳才留才引才机制,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等。
市总工会二级巡视员史小威介绍,依托工会服务阵地、大型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等资源,本市开展工匠学院建设试点,目前已挂牌5家首都工匠学院。同时,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整合各种类型教育培训资源,设立教育培训示范点137家,开设课程近900门。
“鼓励企业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孙维壮表示,市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中明确“引导工资总额增量向一线职工、高技能人才、关键岗位和骨干员工倾斜”;鼓励企业通过施行“新八级”岗位绩效工资制、职务津贴激励机制、职业贯通与薪酬待遇同步调整等多项措施,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与职业荣誉感。
在高技能人才评价方面,《方案》提出,要健全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建立“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大力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支持对优秀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在激励方面,《方案》提出,要着力破除制约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瓶颈障碍,推动实现劳动者个人奋斗与新时代首都发展同频共振。本市将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健全激励机制。据了解,近年来市国资委系统获评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93人,享受国务院及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392人。
通过18条工作举措,到“十四五”期末,本市将实现首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的目标。